
拆除建筑物包括整體拆除建筑物和拆除建筑物的部分。前者具有破壞性。重點是拆除過程中的施工安全和拆除建筑周圍其余建筑物的安全。沒有必要考慮拆除建筑本身的保護;建筑結構的破壞性拆除是不同的。建筑加固工程中的大多數拆除屬于保護性拆除。拆遷過程必須確保原建筑中其他建筑物的安全。應考慮拆除方法對保留結構的影響。
當移除部分結構時,不允許對不需要拆卸的相鄰結構造成結構損壞。不能選擇引起強烈振動的建筑機械(如風筏),應采用不會對相鄰結構產生不利影響的靜力。拆除方法,采用靜力切割,破碎,靜電爆破等拆除工藝。
靜態拆除的方法是
1.水鉆鉆孔:最常見的靜態切割方法,成本低,切割面不平整,需要休息。
2.水鋸切割:一般來說,孔很大,通常用于加固。切割表面是平的,加固可以不用休息。
3.線鋸切割:線鋸是一種平面切割面,適用于厚混凝土和不規則混凝土的切割和拆除設備。通常用于橋梁,道路和其他結構。
4.液壓夾具拆卸和擠壓:使用高壓油作為動力,將鉗子穿過氣缸,在數十噸的高壓下壓碎混凝土。規格有200mm,300mm,350mm,400mm等。破碎厚度可達3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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