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破拆除技術評估
對于爆破傾倒加鉆爆炸碎RCC圍堰爆破拆除新技術的界定,在“新”字上主要是
“傾倒”與“炸碎”兩者的結合。因為“傾倒翻轉”和“深孔爆破”均是常用的技術。但是,對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現實的構筑環境邊界條件而言,只有通過“中間傾倒、兩邊炸碎”才是科學的、合理的、可靠的。
我們講“爆破傾倒加鉆爆炸碎”RCC圍堰爆破拆除新技術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靠性歸結其該圍堰結構特點、拆除要求和難點與對策等多個“屬性”(見表8.8)。國際知識產權組織(WIPO)對技術定義為“是指制造一種產品或提供一項服務的系統知識”。
顯而易見,“爆破傾倒加鉆爆炸碎”不是前者,近似后者,但又不十分貼切。
《辭海》說,“技術是人類在爭取征服自然力量、爭取控制自然力量的斗爭中,所積累的全部知識和經驗”。此定義內涵廣泛,統管全部“技術”,也不合適界定“爆破傾倒加鉆爆炸碎”這一專門技術。
表8.8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爆破拆除技術屬性一覽
續表
C.辛格(C.Singer)說:技術是指“人類能夠按照自己愿望的方向來利用自然界所儲存的大量原料和能量的技能、本領、手段和知識的總和”。
從事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爆破拆除的科學家、工程師、爆破手等正是希望通過用“爆破傾倒加鉆爆炸碎”將RCC圍堰朝長江上游方向傾倒入江,從而讓長江“高峽出平湖”的水電能夠和航運、洪水資源為人民服務。
“爆破傾倒加鉆爆炸碎”爆破拆除新技術體現在其技能、本領、手段和知識等方面,下列7點技術評估可以概括。
(1)根據RCC圍堰結構特性,對于在拆除方案研究前已建設的左連接段和右岸5號堰塊,采用深水鉆孔爆破方案;河床段6~15號堰塊的澆筑,運用建設與拆除相結合理念而采取廊道移位及預埋了藥室和斷裂孔,使該段堰塊的傾倒爆破方案得以實現。因此,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拆除采用深水集中藥室與深水鉆孔爆破相結合的方案,既符合實際,又科學先進,這在國內外圍堰拆除中尚屬首次,是圍堰爆破設計方案的一大創新。
(2)在超過30m深的水中進行集中藥室爆破和鉆孔爆破,在國內外沒有經驗可循,通過理論研究和科學試驗,揭示了水下固體介質中爆炸作用各個過程的基本規律,提出了爆破藥量計算的原則及計算公式。實踐證明,這一理論研究成功地解決了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拆除深水爆破裝藥量的計算問題。
(3)采用以重力相似為準則的物理模型試驗和數值仿真計算方法,模擬和分析了爆破后堰塊的傾倒運動過程及其效應;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拆除爆破后的效果證明,所采用物理模型試驗和數值仿真技術是行之有效的,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和實用性。
(4)首次研制了具有高威力和高抗水性能的混裝乳化炸藥,確保了爆破效果;首次采用大型數碼雷管起爆網路,有效解決了爆破振動影響問題。
(5)在科學試驗和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增加切割孔、提高堰內水位、堰后削腳、合理組織施工等技術措施,確保了爆破方案的可靠性。
(6)以理論分析為基礎,科學系統地建立了適合本工程特點的爆破安全監測網,并通過監測為爆破安全評價提供了可靠依據。
(7)通過數值計算、工程類比等方法,提出了適合本工程特點的爆破安全允許標準,實踐證明其是科學、安全、合理的。
上述三峽工程三期上游RCC圍堰爆破技術成果將對我國水下工程爆破技術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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